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2003】

上传人: 毕业设计 IP属地:江苏 文档编号: 20190927194646271 更新时间: 2023-07-20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6.50KB
收藏 版权申诉 举报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2003】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2003】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2003】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2003】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2003】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资源描述: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社仲[]号日期::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了指导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准确、及时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年月日至日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同,因此而发生了争议。应当指出,这种做法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予以纠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由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按履行劳动合同争议予以受理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分别情况进行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既订立劳动合同又订立聘用合同的,处理劳动争议时应以劳动合同作为裁决依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聘用合同只作为双方协商意见的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施行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仍应依法予以受理。(二)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工作期间发生的争议的受理问题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展开
温馨提示: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图纸软件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压缩文件请下载最新的WinRAR软件解压。
2: 本站的文档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图纸等,如果需要附件,请联系上传者。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3.本站RAR压缩包中若带图纸,网页内容里面会有图纸预览,若没有图纸预览就没有图纸。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客服 - 举报非法信息、侵权联系 QQ:9411152

机械图纸源码,实习报告等文档下载

备案号:浙ICP备20018660号
收起
展开